早在飛往香港前6個小時,於下午3點把行李放到關西空港內的寄物櫃。隨後興致勃勃塔電車往外圍的郊區逛,車程約40分鐘。一路上買了很多大包小包,玩到7點便乘的士回機場。
事情發生了。沒想到司機開快車。過了半小時後遭兩名日本警察追上來。司機在高速公路下車,落口供。因為2人在車外說了很久,猜想與車速有關。
輪到我落口供。警察用英文說知道司機開快車嗎?我說不熟悉高速公路上行駛的時速,所以根本不知司機開快車。警察續問,是你指示司機開快車嗎?我當然沒有。那時便收到友人的短訊,說已坐在飛機上。我按著手機,回覆發生意外,沒法搭機回港。事實上,警察問得很仔細,落完口供約半小時後。可是警察做事認真,一直跟隨到機場,才肯相信我們沒說謊話。去機場的一段路程,司機用龜速開車,此刻完全分辨得到開快車與正常速度了。
到了機場,再糾纏了一會,差不多約9點。所有航空公司都關門。詢問處說翌日6點才會有職員,說像我這樣的事情,航空公司不會賠償的,建議先自行在網上購票。
於是唯有在機場瞓一晚。
因為手機沒電,於是走去24小時的餐廳扮食,實是使用餐廳的插座把手機充電。
等到航空公司的職員上班了,立即問問有沒有航班回港。職員說若要幫忙,須收324日圓的服務費,連機票合共34,000多日圓。續說可以自行上網購買機票,那便不用額外付服務費。可是我沒法在網上使用信用卡付錢,所以問她如何按鍵。她回答說若要幫忙,便要收服務費。所以只好找香港的友人幫忙。
朋友說用手機搞網上付錢時,要加入空白鍵才能成功的。怪不得我搞了一晚也無法購票。最終友人幫忙找到一張19,000多日圓的機票,於下午3點乘機回港。
我就是坐這款的士。
我就是站在黃紙上落口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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