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9年6月16日 星期二

卡塞爾 我的藝術旅程起點

撰文、攝影:曾劍華

刊載於信報,2009年6月16日C37版


別人說,旅行是一生人要做的一百件事之一。
我父親臨終時也說,人一生若有機會就要多旅行。
於是,旅行就成了我一生要做的一百件事的首位。
若要選一生人必到的一百個地方,我的單必有德國的卡塞爾。

完成設計、藝術教育課程後,也沒認真到過異地單純接觸那裡的藝術文化,只是沉迷於追尋物質上的豐裕,一次又一次的消費式旅行。直至數年後轉職當自由人,才接連計劃探索文化、追尋歷史、體驗自身的旅程,對著鏡頭紀錄我的一舉一動。

卡塞爾(Kassel,德國黑森林第三大城市),就是我藝術旅程的第一站。

人一生務必參與之地
記得念設計時,老師分享德國文獻展(documenta)的魅力所在。每五年舉辦一次的卡塞爾展覽,是國際上最重要的當代藝術展之一,它與威尼斯雙年展和巴西聖保羅雙年展並稱世界三大藝術展。在文獻展內,能見識當代藝術的最新趨勢及潮流指標,更不難看到藝術史書上的經典作品,或近距離接觸頂尖藝術家及策展人,那喜悅有如面對面看到麥當娜一樣。

但這豈止是藝術遊,你大可以游走充滿神話色彩之山地,征服數不清的石階,看看矗立在山上的神像,尋找大力士海格力斯的蹤跡,朝拜黑森林伯爵的威廉郝艾宮殿(Schloss Wilhelmshöhe),盡情欣賞1701年建造的宏偉歐洲巴洛克建築,或到城堡內的博物館盡情欣賞荷蘭畫家林布蘭(Rembrandt)的名畫,感受其深厚的功力,現在觀賞還能看到畫作呈現出光感的變化,厲害非常。

讀萬卷書不及行萬里路,不枉我那麼辛苦走到書籍以外,親身經驗沒記錄的人和事、藝術及文化。怪不得那時,老師談起卡塞爾展覽時眉飛色舞,還特地在她家中的天台為我們「補課」,論述文獻展的重要性。

文獻展自1955年以來,不斷跳脫藝術既有的規範,嘗試深掘媒體以外的可能性。每一屆都引領時尚及潮流,對藝術圈有著舉足輕重的影響,足以改變自我或觀者處於媒體化時代的切身經驗與感受。

我消費藝術文化
這顛覆既有規範的精神,也是我喜愛之處。我本質如此,不依從傳統的朝九晚五工作模式、不順從約定俗成的社會規條、不要觀光式旅行,就是抗拒刻板化的行為。通常旅行慣性追求物質上的享樂,出發前一個行李箱,然後左一袋右一袋,拖著四箱戰利品回程。我決意顛覆傳統觀念的消費式旅行,光用眼睛觀察「異人」生活、光用身體感受「異物」變化,然後「紀錄」和「呈現」箇中的苦與樂的滋味,作另類消費。

其實,旅行不只是享受物質帶來的快感,而是徹底呈現、再現、重現自得其樂的「自拍紀錄」。透過在地參與,所看到的、遇見的、學到的,體驗更多。諸如買菜做飯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、運用身體語言表達所思所感等經歷,都教我了解自己的不足。當然,若你有幾百萬身家任我花,我確可以在卡塞爾消費再消費,拖一箱又一箱的藝術品回家!

短短四天旅程,我像逛便利店一樣消費藝術,全被藝術及文化氣息霧罩住。由朝到晚,逛逛大大小小的展場而獲取精神食糧,不是觀摩珍品,就是跟陌生人高談闊論,分享看後感想。不是在博物館裡「玩」餐飽,自拍成為他人藝術品的一部分,就是到戲院欣賞實驗電影。不是經驗在地文化的薰陶,就是吸收各種藝術文化的資訊……我共拍攝了四百八十八張影像及錄像檔案,共用去8.1GB記憶體。生活就該如此充實。

原來,藝術真的可以邊看、邊玩、邊吃、邊消費,恍然大悟。

明白到消費藝術,就是指通過觀看藝術,力圖為自己培養出時事觸覺,啟發思維上的探究及批判精神,學懂什麼是真正的消費、真正的享樂、真正的選擇自己想要的生活方式。
自拍路線圖
從東邊行到西邊,然後遇上藝術文化,跟它打招呼。反問自己,要如何尋找不一樣的藝術之旅。你試過旅行不是高床軟枕,而是寄居跳舞室、躺臥在1701年的草地上、跟車廂的鄰座做四小時朋友,看電影會有想「嘔」的感覺,或生命曾受威脅嗎?

no.10 寄居跳舞室
因為藝術展覽的原故,旅舍或賓館早於半年前已爆滿,故我在沒有選擇下寄居跳舞室。但不要緊,我來這裡不是為了睡,而是為觀摩藝術大師的激鬥展而來。何況位於半山腰的旅舍,環境尚算清幽,我也未試過在跳舞室睡,感覺蠻新鮮。

no.102 卡塞爾中央車站
從慕尼黑出發乘城際特快列車(InterCity Express)到卡塞爾,享受旅途中的風景、跟車廂的鄰座做四小時朋友,玩恐龍大戰「孔劍兒」(筆者的花名)。我用身體語言溝通,毫無難度。

no. 56 文獻展
由朝看到晚行足三天,也未能看完的第十二屆德國文獻展。從東邊的五個展館,弗里德利希阿魯門博物館(Fridericianum)到Aue Pavillon前草皮廣場,使我樂不思蜀,更不知何時掉了入場票,於是到另一個展館時,便得多花32歐羅再購買二日套票。惜到第三天還未看完西邊的兩個展區,又再多花21歐羅英鎊買日票前看。如今,連日票也不翼而飛,想拿來記念都沒可能了。果然,看藝術是一門高消費的玩意,沒錢便不能看藝術了!

no. 64 Floor of the Forest
我在女性編舞家Trisha Brown的作品《Floor of the Forest》裡成為作品的一部份。誰知,當中一個女表演者就是幫我這個迷路客找到旅舍的人。

no. 83 大力士海格力斯
盤山而上,站在山地公園(Bergpark Wilhelmshöhe)從大力士之像遠眺卡塞爾市景,簡值是叫人受不了的美妙。

從中央車站乘1路電車,到建於913年的巴洛克時期的山坡地,只捕捉山上的美景、我的靚樣,卻忘了拍攝聳立著古希臘神話中的大力士海格力斯(Hercules Statue)雕像,也錯過只在每逢星期三、日及公眾假期下午2:30至3:45看瀑布的時間,真失敗!

no. 22 威廉高地
在威廉郝艾宮殿庭園,享受了1701年草原的清涼。

對一個城市人來說,要隨便找個草地絕非易事,就算找到,大都給欄柵圍起來了,且草色不是嫩綠,還有點暗黃。在這裡,你大可在一大塊開闊的草地上躺下來,從容地呼吸大自然的氣息。有時候想,為何總要付錢才能找到生活裡遍尋不著的東西呢?

no. 73 「驚」驗驚慄
播放七十年代的實驗電影「太藝術了」,不是人人都看得懂。一齣描述殘障村族群生活狀態的實驗電影,影像直迫感官神經,務求讓觀者情緒不安及反胃。真不知導演想玩什麼,是玩觀眾的忍耐力,還是呈現不平等的真理?想不到半小時,差不多半數觀眾已熬不住,選擇離席。我當然硬著頭皮忍受「嘔」的痛楚,坐足三小時。若果我中途離場,便不能客觀分析此影片了(暗地裡是不想斷送5歐羅的戲票呢)。

相片編號詮解:我的數碼相機一超過拍攝界限,約拍攝一萬張影像後便會自動停止運作。因而,每張相片的編號便成了我紀念瘋狂自拍的經歷。